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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 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娟

“大多数的人就像是落叶一样,在空中随风飘荡、翻飞、荡漾,最后落到地上。一小部分的人像是天上的星星,在一定的途径上走,任何风都吹不到他们,在他们的内心中有自己的引导者和方向。”这是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娟律师最欣赏的《流浪者之歌》中的一句,也是她坚持的信条和人生的写照。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文娟律师

我就该是一名律师

“冥冥中我就觉得,我应该是一名律师。”黄文娟的父亲是当地一名法官,儿时的耳濡目染让她对法律这个行业有着不可割舍的感情,从小黄文娟就明白,法律是定纷止争的最好工具。自然地,在报考大学的时候,她填的志愿全部都是法学专业。然而,1993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她,并没有直接加入到律师大军中。作为法官的父亲希望她能留在法院系统,于是为她推荐法院的一份工作。

“我想自己找工作,”同父亲说完这句话,黄文娟投入到找工作的浪潮中。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面对一个心仪的但只招研究生的岗位,“不知天高地厚”的黄文娟还是选择尝试争取。“难道研究生就比我们本科生强吗?”,经过多层选拔,最后她顺利拿到这家经济发展公司的法务工作offer,开始了她的工作生活。

但是,内心笃定从事律师行业的黄文娟,还是选择回到原点。不久,她辞去企业法务的工作,来到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开始了自己的逐梦之旅。梦的起点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服务所的工作压力不大,很是安逸。黄文娟知道,安逸的生活如同温水煮青蛙。于是,1999年,在周围人不理解的声音中,她毅然辞职,来到了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一切重头开始。回忆这个决定了她人生方向的重要时刻,黄文娟轻描淡写地说:“就是想正儿八经地从事法律工作,我专业学了这么些年,应该有口饭吃吧?”律师这条路,一走就走到了今天。

“初生牛犊”不怕棘手案

1997年对于中国法律界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律师法》、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刑法相继颁布实施。《律师法》的颁布让律师这个职业第一次成为大众关注焦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侦查阶段,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接受第一次询问后,律师即能回见当事人;大修的新《刑法》中新增了一个不那么引人注意的罪名“非法行医罪”。

对黄文娟来说,她没想到两年后的1999年,她会有机会为一起非法行医案做无罪辩护,而这个案件让她至今仍对刑事案件保持热情。“因为这是一种情结,办无罪的案件可遇而不可求。”黄文娟说,非罪的案件很难做,因为公安与检察院也是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已经对案件的罪与非罪做过一个判断,成功的无罪辩护对刚出道的律师来说是特别大的激励。

黄文娟律师到揭阳和同行交流介绍深圳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情况

这起案件有点棘手,被告人罗某跟随丈夫来到深圳,由于她在家乡就是医生,附近的居民会来找她看病,但从来没有开诊所收诊金。罗某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上村为产妇曾某某接生,产妇难产,罗采用人工破膜的方法帮其引产,结果产妇失血过多,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未取得医生资格而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非法行医致他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999年,非法行医类犯罪很少,而当时正是深圳严打非法行医的非常时期,公检法对此案都非常关注。

接受被告人委托后,黄文娟克服缺乏判例和司法解释可循的困难,对非法行医的犯罪构成、相关法律条文的立法精神乃至妇产科医学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分析,大胆提出:产妇的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属于特殊体质妇女自然出现的产后并发症,并非由被告人的行医行为造成;同时,被告人实际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不是非法行医罪的犯罪主体,被告人的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我胆子特别大,告诉法官我要做无罪辩护。”黄文娟笑称,自己当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将上述法律意见提交给检察院后,黄文娟的观点并没有获得检察院的采纳。但是她并没有放弃,在征得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同意下,在庭审阶段仍然坚持无罪辩护。庭审中,她以雄辩的口才,严密的逻辑思维,从法学和医学的角度对罗某行为的性质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明确提出罗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采纳。最终,检控机关撤回了对被告人的起诉。

通过这个案件,黄文娟悟到一点,就是作为一个律师,认真、专业、坚持不懈,是可以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有时候接到案件会觉得困难重重,但是总会在一些不经意的细节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柳暗花明又一村。”

追求完美,认真负责方是成功之本

“黄律师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黄文娟的助理这样评价她。作为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之一,她不仅严格要求自己,对团队的伙伴也有着严格的要求。认真负责,永不言弃,这是黄律师对他们最基本的要求。

黄文娟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要浏览一些网站,了解最新的新闻和行业动态,“忙不过来我也要浏览一下标题,知道最近发生了什么,”一旦有什么事件发生,就可以迅速反应,快速开展行动,“这是个大数据时代,我们必须拥抱它。”这种理念也贯彻到她的团队管理。她要求团队里的律师、助理们要有敏锐度,跟做新闻一样去做法律工作,反应要快,要专业。每次有任务,黄律师都会要求助理们认真细致地做好前期的案头工作,不懂的东西就去上网查,找专业的书籍去看、去学习,这样的工作方式会辛苦一点,有时候不能看到明显的效果,但是对个人的成长是有帮助的,厚积薄发,“前期不心浮气躁,把手头的工作认真做好,对后面的成长是有很大的帮助的”。

黄文娟律师和她的团队

律师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年轻律师的培养。黄文娟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也不遗余力做好年轻律师传帮带的工作。谈及对年轻律师的培养,黄文娟显得很谦虚,“我可能有点好为人师吧”。她对团队里的年轻人寄予厚望,恨不得能将自己的全部本事都传授给他们,“就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样,就是希望他们好”。接到重大案件的时候,她会带上助理一起,手把手亲自带徒弟,让他们在实战中、言传身教中学习自己的工作方法,能够迅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人才。采访过程中,黄文娟指了眼前的普洱茶,“就像研究茶的人,用心喝上三年的茶,他就可以成为茶的专家,那其他事情亦是如此”,她要求团队的伙伴要用心去做事,用心研究,认真做事,“潜下去”,才能达到专业化的水平,才能更短的时间内成长。严师出高徒,在她的培养下,团队出了一个年轻的高级合伙人,这让她引以为豪。

“细节决定成败”,这是黄文娟笃信的真理。在接手案件的时候,她总是会实地考察,认真求证,而不是简单地让当事人提供材料就完事。有时候到案件的事发地考证,会有很多意外收获,例如很多当事人没有完全表达清楚自己的诉求,或者提供的资料中忽略了对其十分有利的部分,这时候的实地拜访考察就很有必要,黄文娟团队从专业角度上可以为当事人做出判断,多一些沟通和交流,关注细节,往往能决定成败。黄文娟代理的张某等7人(深圳某酒店)偷税案是2004年全国十大税案之一。通过对案件的仔细研究,黄文娟抓住被告人自首这一情节,精心准备辩护,同时敦促被告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所欠国家税款、滞纳金和部分罚金,最大限度减少国家税收损失,种种细节得到法院的采纳,涉案的被告人均获得缓刑的良好效果。

而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黄文娟带领团队从规章制度、股权结构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建议,做前期防范,帮助企业规避了刑事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在涉及30个亿的深圳卷烟厂“异地技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过程中,黄文娟带领的律师团队不仅为项目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环节提供法律服务,并且为建设“廉洁工程”严把法律关,保障了该项目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实现了建设单位“避免建成一项工程,但倒了一批干部”的要求。因此也获得了企业的信赖,连续担任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5年。目前,黄文娟还担任龙华(新)区常年法律顾问、宝安日报法律顾问团副团长、宝安区法学会常务理事等。

黄文娟律师(右一)参加第一届前海涉港商事调解论坛

黄文娟律师(左一)参加广东省第十一次律师代表大会

不忘公益心,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作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主任,黄文娟热心公益。许多律师愿意暂时放弃在深圳的安稳生活,选择参加“1+1”法律援助行动,到法律精神尚未扎根的偏远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在这些律师身上,我看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荣光,每次拜访他们,对我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

谈到2015年12月20日深圳光明新区滑坡事件的法律志愿服务,黄文娟深有感触。“其实21号深圳律协就自发在组队,22号上午,发现律协的想法和政府的需求不谋而合,善后工作组也需要配备律师。”提起这支迅速成军的律师小组,作为深圳律协公益委员会主任的黄文娟感慨道,律师们都十分热心,面对这样一项纯公益的工作,只要打电话过去问能不能参加,几乎都是一口答应,推掉所有能推的工作,“甚至有些律师自己组好队,然后告诉我,他们那里有十个人,等待我的随时召唤。”在整个法律服务的过程中,黄文娟扎实地完成了统筹工作,期间正好赶上传统佳节冬至,在她的家乡有着“冬大过于年”一说,本是该和家人团聚的日子,她毅然坚守在第一线,“大是大非面前不能顾及个人小事”,圆满完成任务。

参与志愿法律服务的黄文娟律师

谈及做公益的初心,黄文娟觉得这是律师群体应该承担起的社会责任。她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在专业能力达到一定的程度、解决了自身的温饱问题后,必须力所能及地去回馈社会,“我想,这也是大多数律师都会奉行的信条吧。”除了像“1220光明滑坡事件”这样的突发性事件,黄文娟所在的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组织法律义务巡演,开展普法进社区的活动。宝城所的年轻人们会自发地去设计制作小品剧本,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演绎出来,通过小品戏剧这个载体潜移默化地传播法律知识,同时现场的律师点评环节也让他们得到了业务上的锻炼,可谓是一举两得。黄文娟还亲自披挂上阵,经常进社区为本地老年人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针对老年人的房产、赡养、继承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重点讲解老年人如何预防上当受骗,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使老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老年维权巡回法制讲座,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不忘记生活,才能更好地工作

初见黄文娟律师,她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裙装,利落的短发显得十分干练。“喝普洱还是单枞?”采访刚开始,黄文娟就很热情地招待着,“我觉得我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不像其他人会因为工作忙碌而忘记生活,有质量的生活是黄文娟人生必不可少的部分。在工作和家庭的身份切换,黄文娟游刃有余,家庭和工作要同时兼顾,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也是日常工作生活的一个原则,一旦案件委托是超过自己时间要求的,她一般不会接受,但是一旦接受了委托,就会全力以赴地做好它,“工作是做不完的,要学会适当的舍弃”。

除了优秀律师,黄文娟还是获得教师认证的瑜伽爱好者,儿子曾获得全国击剑比赛亚军。她热爱生活,兴趣爱好广泛,因为在一个宽松的家庭环境成长,平等、自由、尊重,这六个字已经融入到她的血液里,对于下一代的教育,她也是遵循着这个原则。她会与同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儿子做一些思辨性的讨论,进行平等的交流,而这样平等的关系也让她能和年轻人玩到一块儿。假期时,她可以与儿子留连在欧洲的各个博物馆,也可以同宝城所的同事们出游于祖国山河进行团建。“和黄律师一起玩很舒服很开心,她是老师,也可以是朋友。”黄文娟身边的助理这样评价道。

友人赠予黄文娟律师“博辩求实”四字,这也是她工作的写照

“热爱生活,本质上是对生命的热爱,”黄文娟深知自己心中源自青春时代的骚动,这种内心需求让她必须索取属于自己的东西:生命。而她明白,这趟旅程只能独自游历,以个体的自我面对世界,体验、亲证、自律、实践。从拒绝父亲的工作推荐到独自闯荡,从安于体制内到遵循本心回归律师行业,她恪守专业操守,对接受的委托全心全意服务到最好,认真细致负责,“任何的案件,在没有穷尽所有的调查取证和案例检索、法规检索之前,不能轻易下结论。”守住律师安身立命之根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